-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实习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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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0 时间:2019-05-26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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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大实习”是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本科生的集中教学实习,由学院统一安排部署,按照统一的实习要求具体实施。
一、实习目的
本次实习是在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本科生基本完成专业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后,在大三下学期(即第六学期)进行的一次教学集中实习,是整个本科教育培养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
1 .了解电视台、电台的运作流程,对电视台、电台内部各部门的职责及运作有较为深入的了解;
3 .通过专业大实习,接触社会实际,形成对自己未来职业的准确定位。
二、实习内容
在实习过程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生应对广播电视传播过程具有较为全面而深入的了解,特别应重点强化播音与主持业务的专业技能,熟悉节目制作各部门的不同工作。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实习生将主要进入中央级、省级、省会及市级电视台进行专业实习,实习方位涉及电视台的新闻部、社教部、青少部、体育部、文艺部等。
( )在播音主持岗位上的实习生,应强化自身的专业素质与技能,完成实习工作,拿出合乎播出规范的实习作品,并熟悉和基本掌握节目制作相关环节的操作。
( )在记者、编导、制作等播音主持相关专业实习岗位上的实习生,应掌握各相应环节制作技能,在实习老师指导下完成节目成品,并力求在播音主持环节发挥自身特长。
( )在完成本实习岗位工作的前提下,了解摄像、录音、灯光、导播、包装等具体环节工作方式和操作技能。
( )建立一套广播电视节目从策划、制作到播出的完整工作体系理念。
三、实习时间
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本次实习安排在 年 月至 月,共 个月时间。
四、实习地点
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本次实习地点主要选择广州、北京、上海和武汉四地的电视台、电台。
五、实习纪律
1 .不得向实习单位索要报酬、好处。
3 .不能卷入实习单位的复杂人事纠纷,为自己营造一个宽松、和谐、良好的实习环境。
5 .保守实习单位的商业机密,不能在实习生中任意传播,更不能将之泄露给竞争对手。
7 8<span style="\"FONT-SIZE:" 12pt\"="">.违反实习纪律,按校规、校纪论处。